證券代碼:300220 證券簡稱:金運激光 公告編號:2014-014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述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1]656號文核準,武漢金運激光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900萬股,募集資金總
額為人民幣210,240,000.00元,扣除各項發(fā)行費用人民幣27,197,521.24元,實際募
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83,042,478.76元,以上募集資金已由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
所有限公司出具立信大華驗字[2011]147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上述募集資
金已存放于董事會指定的專項賬戶集中管理并公告了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議的
主要內容。上述募集資金凈額中12,670.87萬元用于“中小功率金屬射頻激勵二氧
化碳激光器產業(yè)化項目”、“中小功率激光設備異地技改項目”、“營銷網絡建設項
目”及“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其余5,633.37萬元為超募資金。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中小功率金屬射頻激勵二氧化碳激光器產業(yè)化
項目”、“中小功率激光設備異地技改項目”、“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和“營銷網絡建
設項目”四個項目(以下分別簡稱為“產業(yè)化項目”、“技改項目”、“研發(fā)中心項目”
和“營銷網絡項目”)的投資進度分別為102.22%,100.81%、101.28%及93.45%。
在項目運行中,公司在單個募集資金項目內部對資金的使用進行了適當調劑,主
要為將固定資產節(jié)余資金補充至該項目流動資金,具體如下:
項目
內容
計劃投資(A)
實際投資(B)
差異(C=A-B)
產業(yè)化項目
建設、裝修工程費
及其他費用
461.18
177.39
283.79
設備購置
1,320.11
515.30
804.81
設備安裝費
39.60
-
39.60
流動資金
998.46
2,189.43
(1,190.97)
小計
2,819.35
2,882.12
(62.77)
技改項目
建設、裝修工程費
及其他費用
681.73
212.36
469.37
設備購置
1,002.00
462.29
539.71
設備安裝費
30.06
-
30.06
流動資金
3,577.81
4,659.74
(1,081.93)
小計
5,291.60
5,334.39
(42.79)
研發(fā)中心項目
建設、裝修工程費
及其他費用
341.78
299.32
42.46
設備購置
1,548.57
178.23
1,370.34
設備安裝費
46.46
-
46.46
流動資金
60.00
1,544.76
(1,484.76)
小計
1,996.81
2,022.31
(25.50)
營銷網絡建設項目
設備購置
428.25
304.19
124.06
市場推廣
1,191.00
1,472.40
(281.40)
租賃費用
225.71
96.56
129.15
裝修費用
417.72
275.70
142.02
備用金及其他
300.42
246.43
53.99
小計
2,563.10
2,395.28
167.82
合計
12,670.86
12,634.10
36.76
三、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變更的原因
因下列原因,公司變更了前述項目的實施方式,減少了設備投入金額,增加
了流動資金投入金額:
1、公司進一步加強采購管理,在設備及原材料等物資采購方面采取比價格、
比性能、多客戶詢價及招投標等方法,在滿足性能和達到目標的情況下,使用國
產產品替代進口產品,設備采購成本降低;
2、在確保項目運營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對有部分檢測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投
入采取了暫時共用方式,減少了固定資產投入;
3、上市后外部市場環(huán)境和行業(yè)競爭的焦點都發(fā)生了一定的變化,公司停止
了部分項目的固定資產投入;
4、部分設備因采購、選型和訂貨等原因,遲遲未能確定交付,為保證項目
的順利進展,公司先行采取外包加工的方式實施有關工作,減少了購買設備的支
出。
四、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變更后的影響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述四個項目的投資基本完成,公司原計劃設備投入
金額與實際的設備投入金額存在較大的差異,該部分節(jié)約的資金公司按照募集資
金的管理要求,嚴格根據項目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實現了募投項目建設的目的。因
此,前述四個項目實施方式變更未實質性地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是根據市
場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作出的調整,對公司生產經營沒有產生重大影響。 #p#分頁標題#e#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對募投項目實施方式的變更,未實質性地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項
目建設內容。這種變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而作出的調整,是出于未
來公司發(fā)展的考慮,符合公司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有利于節(jié)省投資成本,提高
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募投項目按計劃進度推進,是一種必要的、可行的調整。
本次募投項目實施方式的變更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公司對募投
項目實施方式的變更。
五、監(jiān)事會意見
公司已于2014年3月10日召開了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變更的議案》。監(jiān)事會認為:本次變更沒有改變募
投項目的投向,符合公司的發(fā)展規(guī)劃,不影響募投項目的實施,不存在損害中小
股東權益,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項目的變更。
六、保薦機構意見
本保薦機構查閱了金運激光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方式變更相關董事會會
議資料,與發(fā)行人進行了深入溝通,并了解了發(fā)行人董事、監(jiān)事等相關人員對上
述事項的意見,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
1、金運激光本次部分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方式變更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
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并經發(fā)行
人董事會、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
2、金運激光本次部分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方式變更事項未實質性地改變募集
資金的投資方向,是根據市場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作出的調整,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
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
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
披露業(yè)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轉載請注明出處。